关于组织第二批教职工赴金门考察的通知
发布华体会平台:2008-04-09阅读量:
 校内各单位:

经校领导同意,由校工会负责组织部分教职工前往金门考察,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及各部门名额分配情况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参团者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参团者必须是福建省常住居民(其他省份、暂住人口及蓝印户口暂不受理)。注:福建省内厦门市以外户口须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因此本次暂不受理。

2、参团者须提供的材料

1)如实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大陆地区人民往来金门马祖旅行证申请书》(本表只须填“中文姓名”和“经历”两栏。经历是指工作经历,要填写现在的工作单位和之前的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华体会平台及所担任的职务,特别是在户口簿个人页中有体现的在某某单位工作的更应如实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新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户口簿本人页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身份证放在户口本人页上方复印)。

4)户口簿第一面复印件一张(家庭户主页)。

5)副处级、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保卫、财务人员须填《国家公务人员赴金、马、澎地区审批表》(参团理由栏写“赴金门考察”)。

6)党员同志须填《党员因私申请出国或往港澳台审批表》。

以上材料由各部门负责人、工会小组长审核后于417日前送校工会。

3、参加金门考察的教工于423(周三)下午230分到工会(行政楼7楼)拍照,费用35元自理。拍照时须穿有衣领、衬衫式、深色衣服。

如有半年内在市公安局出入境中心拍摄的照片,可提交白底两寸彩照5张。

 

二、名额分配

 

 

 

 

组织部、党办、监察处

2

商学系

6

人事处、工会

2

文化传播系

5

学生处、软件学院

1

外语系

13

院办、国合处

2

电子系

5

教务处

5

计算机系

6

后勤、基建处

6

艺术设计系

3

保卫处

1

数理系

5

财务处、规划处

3

管理科学系

5

科技处、科协

1

机械工程系

6

图书馆

5

建筑工程系

5

成教学院

2

人文科学部

4

产业公司

1

公共体育部

4

空间所

1

环境工程系

1

 

 

合计

100

联系电话:629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