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经校领导同意,由校工会负责组织部分教职工前往金门考察,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及各部门名额分配情况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参团者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参团者必须是福建省常住居民(其他省份、暂住人口及蓝印户口暂不受理)。注:福建省内厦门市以外户口须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因此本次暂不受理。
2、参团者须提供的材料:
(1)如实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大陆地区人民往来金门马祖旅行证申请书》(本表只须填“中文姓名”和“经历”两栏。经历是指工作经历,要填写现在的工作单位和之前的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华体会平台及所担任的职务,特别是在户口簿个人页中有体现的在某某单位工作的更应如实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新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户口簿本人页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身份证放在户口本人页上方复印)。
(4)户口簿第一面复印件一张(家庭户主页)。
(5)副处级、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保卫、财务人员须填《国家公务人员赴金、马、澎地区审批表》(参团理由栏写“赴金门考察”)。
(6)党员同志须填《党员因私申请出国或往港澳台审批表》。
以上材料由各部门负责人、工会小组长审核后于4月17日前送校工会。
3、参加金门考察的教工于4月23日(周三)下午2时30分到工会(行政楼7楼)拍照,费用35元自理。拍照时须穿有衣领、衬衫式、深色衣服。
如有半年内在市公安局出入境中心拍摄的照片,可提交白底两寸彩照5张。
二、名额分配
部 门 |
名 额 |
部 门 |
名 额 |
组织部、党办、监察处 |
2 |
商学系 |
6 |
人事处、工会 |
2 |
文化传播系 |
5 |
学生处、软件学院 |
1 |
外语系 |
13 |
院办、国合处 |
2 |
电子系 |
5 |
教务处 |
5 |
计算机系 |
6 |
后勤、基建处 |
6 |
艺术设计系 |
3 |
保卫处 |
1 |
数理系 |
5 |
财务处、规划处 |
3 |
管理科学系 |
5 |
科技处、科协 |
1 |
机械工程系 |
6 |
图书馆 |
5 |
建筑工程系 |
5 |
成教学院 |
2 |
人文科学部 |
4 |
产业公司 |
1 |
公共体育部 |
4 |
空间所 |
1 |
环境工程系 |
1 |
|
|
合计 |
100人 |
联系电话:629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