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单位):
据省气象局预报,受冷暖空气的共同影响,5月底我省会出现大范围强降雨过程,24小时雨量可达50~100毫米,局部超过100毫米,局部乡镇雷雨时可能伴有强雷电和短时7~9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根据省防汛办的通知,现就做好教育系统防汛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全面部署。目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各级教育部门要立即把防汛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学校负责人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克服麻痹思想,汲取外省因自然灾害造成学生重大伤亡的教训,切实把防汛的责任落实到人。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防汛抗灾领导小组要积极行动,立即组织召开汛情分析会,全面分析当地可能出现的汛情、险情以及对学校和师生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全面部署防汛备汛工作。要从村一级学校开始逐级组织检查防汛备汛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落实防汛预案、防汛指挥系统以及防汛物资、应急队伍等各项备汛情况,确保防汛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各地各校要赶在大范围强降雨来临前,进行一次防汛工作的全面检查,组织力量对中小学校舍、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的区域,特别是中小学生往返地段,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强台风、强降雨地区、低洼地带、易滑坡地带学校的巡查、排查,密切关注地质变化征兆; 要重点检查和防范建在低洼地、山坡旁的学校校舍等,尽早发现问题; 要高度重视土木结构、砖混结构、预制板结构的校舍、师生宿舍及围墙的安全,关注土墙墙基一旦被暴雨冲刷、浸泡极易坍落的问题。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及有关高校要加强新校区防洪排涝设施的检查,加强工程建设,确保汛期安全。
三、加强备汛,确保安全。各地各高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立即做好抢险救生的物资器材储备和队伍的准备,及时补充必要的防汛救生物资,加强应急队伍的抢险救生业务训练,以有效提高防汛抗灾能力。在降雨集中等易发灾害期间,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必要时,学校可以自行采取停课措施,并及时转移低洼地、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住校学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要严禁学生在危房上课和私自下河游泳。
四、防微杜渐,加强教育。要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学校的防灾部署工作,严防洪涝、地质灾害给学生造成人身伤害。要加强对学生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认真抓好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师生安全工作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特别是增强中小学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严格执行校外集体活动申请报批制度,在主汛期里,学校一般不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
五、制订预案,加强防范。要建立健全学校防汛抗灾工作预案,特别是要有防御山洪、泥石流等预案,并搞好预案的演练工作,一旦有情况,要能动得了、用得上,指挥有效、行动迅速,做到预警及时,防范在先,掌握主动权。高考临近,各地各校要完善高考应急预案,确保高考不受汛期影响。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考点的学生校舍、学生往返必经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清淤,排除路障,确保考生的路途安全,在可能发生大暴雨的地方,要提前把考生接到考点。一旦发生险情,可启用备用考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尤其要督促列入全省教育系统自然灾害重点防范部位和场所的学校进一步完善预案,并将其作为监测重点,加强防范力量,确保万无一失。
六、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值班制度,从即日起,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并安排专人对重点部位进行日夜巡查。要主动与气象、国土、地震、防汛部门取得联系,随时了解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风险和暴雨洪水等信息。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大险情要及时处理,并立即向我厅报告(我厅总值班室电话:0591-87822232,传真:0591-87870590)。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把本通知精神立即传达到所辖各级各类学校。
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