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厦府办[2008]236号文件,关于开展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的有关要求,我校将在近期举行 “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1、捐赠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宣传动员,做好捐赠的组织工作。活动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这次捐赠活动可以捐赠新衣被(新棉被、毛毯、新棉衣、大衣、羽绒服等)为主,也可以捐款。捐赠的款物经清点后请送到各捐赠点。
2、捐赠华体会平台和地点:10月24日
(1)集美校区行政楼工会702室
华体会平台:上午8:30--11:30 下午2:20—4:40
(2)思明校区办公楼一楼门厅
华体会平台: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华体会平台工会
200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