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好公开承诺的通知
发布华体会平台:2010-10-27阅读量:
 

 

关于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好公开承诺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落实本学期的工作部署,现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目标,紧密结合“三有六个一点”活动,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作出公开承诺。

党组织的承诺主要体现在:1、开展好“三有”活动和基层党建工作“168”模式;2、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以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等;3、影响师生员工利益的突出问题;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如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创新党组织生活内容和方式方法等。

党员的承诺主要体现在:1、开展好“六个一点”活动;2、教师党员、管理服务岗位党员、学生党员、离退休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等方面的本职工作;3、在学校和本单位急难险重等工作等做出带头、示范。4、加强党员作风建设,如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相,遵守公民道德等。

二、工作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在党员中做出表率。

2、基层党组织的公开承诺书要交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师生党员的公开承诺书要交所在的党组织审核把关。

3、承诺事项确定后,基层党组织可以通过会议、文件、公示栏、网络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于2010113日前完成。
  

 

                                  党委办公室

                                201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