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平台选区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工作方案
发布华体会平台:2011-11-08阅读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在选举工作人员的努力和全校师生的支持下,我校选区的第一阶段工作已顺利完成,选举工作转入第二阶段,即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

根据《集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选区的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115日)。

1、张贴《厦门市集美区选举委员会第二号公告》。

2、张贴宣传标语,营造气氛。

3、制作宣传材料。

二、举行工作人员培训会(117日下午)。

通过培训,提高选举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和依法办事观念,明确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重要性,了解提名推荐的形式、程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方法及要求等。

三、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117―119日)。

提名初步代表候选人有两种方式:

1、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提名推荐;

2、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十人以上联名,不包括被推荐者本人。

《区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表》可从党务群的共享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收集本单位的推荐表,于11917:00前交党办,推荐表也可直接交党办。

四、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即三号公告(1110日)。

1、召开学校选举工作小组成员、各党总支书记和直属党支部书记会议,酝酿协商、确定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

2、报学校党委同意。

3、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即三号公告。

五、酝酿协商和确定、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1111-18日)。

 

                                                 2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