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平台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华体会平台:2013-06-04阅读量:
 
中共华体会平台委员会
 
厦理工党委[2013]14号

 

华体会平台关于开展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积极探索预防高校腐败的有效途径,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纪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福建省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遵循高等教育的规律,立足学校建设发展的实际,以规范职权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惩防体系建设重点任务,融入业务和管理流程之中,与推进党的建设、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优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系统治理,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工作,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持改革创新,尊重各单位和师生员工的首创精神,探索预防腐败的新办法、新途径;坚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单位、不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三)目标要求。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廉政风险意识,进一步明确单位职权、岗位职责与廉政责任,优化业务流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职权运行,健全廉政风险识别、监控、预警和处置的机制,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更加科学,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在2013年底前在校一级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201412月底前建立覆盖全校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面向校领导班子、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重点是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部门和岗位,以及处级以上(含处级)领导岗位。

(二)主要内容。围绕职权运行流程,从岗位、部门和学校三个层次,全面排查在职权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定和实施防控措施,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方法步骤和具体任务

我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校一级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从20135月到2013年底完成第一阶段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工作。第二批为各学院,从20141月到2014年年底完成第一阶段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515日-531日)

学校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中心,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惩防体系建设重点任务,与学校党的建设、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优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学习宣传,筑牢思想根基。

1.成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华体会平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校长助理、组织部长、纪委办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纪委办,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与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办主任担任。校内各单位要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并指定联络员(附件2)上报校纪委办。

2.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华体会平台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开展时限和每项任务的责任人。

3.加强学习宣传。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省教育纪工委《关于推进福建省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闽教纪〔20132号)、全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明确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通过采取专题培训、重点辅导、集体讨论等方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牢固树立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主动查找风险点。

(二)排查风险阶段(61日-831日)

按照“编制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编制职权目录-规范权力流程-找准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分级备案管理”的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思想道德、制度机制、权力运行等方面,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备案管理。

1.编制岗位职责。各单位负责人要根据新一轮机构调整后的本单位职责和人员情况,主持制定本单位的全员岗位职责,送学校人事处审定汇编成册。

2.梳理岗位职权。根据法定职责,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和明确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对依法确定的岗位职责和单位职权进行分项梳理,摸清职权底数,编制“职权目录”(附件3)、明确职权事项、内容、行使主体和规章制度依据等。在此基础上,针对每一项职权,优化运行流程,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附件4-1样式,附件4-2流程图目录汇总表样式),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同时,对学校内部的人、财、物管理等职权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内部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

3.查找廉政风险。一是要把握三个层次。校领导岗位,重点查找自身在“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中层领导岗位,重点查找部门职责范围内涉及决策、人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职权行使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重要岗位,重点查找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二是采取三种方法。环境风险分析法:针对行使职权涉及的外部环境因素,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走访调查,查找廉政风险点;流程图分析法:根据岗位职权运行流程图,分析查找职权运行各个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由事及人分析法:通过对管理、服务等业务的异常情况的监督检查,分析查找背后的人为因素,查找廉政风险点。三是严格审核把关。查找风险点要坚持“四评一审”,即严格执行岗位自评、部门和院系互评、群众点评、集体评议等程序,查找出的风险点提交学校党组织或部门审核把关(附件5678)。

4.评估风险等级。对各个岗位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逐个进行分析评估,依据岗位职权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估廉政风险。对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校领导岗位、中层领导岗位和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等级要经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校领导岗位的廉政风险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防控办备案,中层领导岗位的廉政风险报学校纪委备案,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报所在部门备案。

(三)防控风险阶段(91日-930日)

针对排查出的不同类型的廉政风险,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即针对思想道德风险,深化廉政教育;针对制度机制风险,建立健全制度;针对权力运行风险,加强权力监控。通过风险预警、措施执行、考核评估、科技防范,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1.深化廉政教育。通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执教的自觉性。尤其是要突出岗位廉政教育,注重收集整理各个工作岗位违纪违法腐败堕落的典型案例,针对工作岗位开展警示教育,融岗位风险警示教育于行为规范教育、党纪法纪教育、业务学习、日常工作之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建立健全制度。抓住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对照排查出的风险点,建立健全制度。重点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规则,制定和实施针对薄弱环节的补漏防控措施。

3.加强权力监控。一是分权防控。建立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探索分权、控权的有效办法,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二是程序防控。依据规范、高效原则,优化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对每一项职权,明确办事主体、依据、流程、期限、监督渠道等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同时,规范单位内部的人、财、物管理等权力运行程序,绘制风险防控流程图,加强程序防控。三是示权防控。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通过校园网、校务公开栏等途径,公开内部职权行使情况、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干部任用、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学校招生等,加大公开力度。

4.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审计、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舆论监督、信访举报和案件分析等,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二是建立考核评估机制。采取定期自查、不定期抽查、师生评议、年度考核等方式,对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纳入反腐倡廉建设年度考核之中,把考评结果作为奖励、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科技防控机制。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校园网,依托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风险。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机制,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图”,将业务流程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

(四)检查验收阶段(101日-1030日)

1.扎实开展自查。各单位要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1010日前报校纪委办。

2.认真组织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校纪委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做好经验推广;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单位,作为重点督导对象进行督导。

3、全力迎接验收。学校将在各单位自查和检查的基础上形成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总结报告,1030日前上报省教育工委教育厅防控办,并根据省教育纪工委的安排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校党委把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落实;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校纪委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着力重点领域的防控。“三重一大”、决策、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教育收费及奖助学金发放管理、基建(修缮)项目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校办产业、国有资产管理、招生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和规范学术活动是当前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要把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融入教学管理之中,与加强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推行权力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整体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成效。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等的监督作用,拓展师生参与监督的渠道,切实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激发整改动力,强化履职意识,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之中,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和任免的重要依据,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

1.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第一批单位名单

2.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第一批单位联络员名单

3.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职权目录表

4-1.部门(单位)业务(权力)运行流程图样式

4-2.部门(单位)业务(权力)运行流程图汇总表样式

5.部门(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登记表

6.岗位(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登记表

7.校级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表

8.校级领导班子廉政风险防控表

9.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样式

10.岗位(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样式

11.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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