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会所整治中开展“三不”承诺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纪委、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会所整治中开展“三不”承诺的通知》(厦群组〔2014〕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开展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三不”承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承诺对象
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 工作要求
3月27日前,由承诺对象填写《“三不”承诺书》(附件1),报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月28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承诺人个人签字确认的《“三不”承诺书》和《“三不”承诺汇总表》(附件2),以纸质形式一并报送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
联系电话:6291906 电子邮箱:qzlx@xmut.edu.cn
附件1:“三不”承诺书
附件2:“三不”承诺汇总表
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