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会所整治中开展“三不”承诺的通知
发布华体会平台:2014-03-25阅读量:
 

关于在会所整治中开展“三不”承诺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纪委、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会所整治中开展“三不”承诺的通知》(厦群组〔2014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开展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三不”承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承诺对象

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   工作要求

327前,由承诺对象填写《“三不”承诺书》(附件1),报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28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承诺人个人签字确认的《“三不”承诺书》和《“三不”承诺汇总表》(附件2,以纸质形式一并报送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

联系电话:6291906  电子邮箱:qzlx@xmut.edu.cn

 

附件1:“三不”承诺书

附件2:“三不”承诺汇总表

 

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