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住房货币化补贴的通知
发布华体会平台:2015-11-24阅读量:
  

各有关教职工:

根据市政府关于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有关精神及我处工作安排,15年度第四批住房货币化补贴申请工作即将开始,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如实填写好《调查表》及有关申报材料,于1215之前提交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综合科(行政楼206办公室)。

申请条件及材料详见附件,不详之处请联系财资处李老师,联系电话:6291519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5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