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校领导信访接待日公告
发布华体会平台:2021-12-01阅读量:

 

2021年12月3日上午9:00—11:00,校党委林志成副书记在集美校区行政楼一楼109室接待师生群众来访。保卫处参与接访。具体接访事项请见《关于设立校领导信访接待日的通知》(附件)。

 

党政办公室  

2021121





关于设立校领导信访接待日的通知

 

根据国家《信访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下访活动的通知》(厦委办〔2020〕39号)的要求,推动学校领导定期接待师生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密切学校领导同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拓宽学校内部信息沟通的渠道,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促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现结合学校实际,设立校领导信访接待日机制。

一、接访华体会平台

领导信访接待日调整为每季度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会提前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寒暑假除外,节假日顺延。每次信访接待日前还将会在学校网站发布具体信息公告,请及时关注。

二、接访地点

领导信访接待日地点设在行政楼一楼大厅。

三、接访领导安排

每个接待日安排一名校领导和一名处级干部接待。

四、接待对象

本校师生员工

五、接访事项范围

1.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决定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2.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3.对加强和改善学校各级领导及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对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干部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问题反映。

4.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安排方面的意见、建议或要求。

5.对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或要求。

6.对学校各级党组织、行政单位和教学单位,在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或需要反映的情况。

7.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需要组织给予帮助的事项。

六、接访原则

1.对一般信访问题,根据接访校领导的处理意见,书面交承办部门限期处理。

2.对情况较为复杂的信访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分管校领导包案处理。

3.领导接访时,涉及到需要有关单位现场协助的,相关单位需及时派人到场。

七、工作要求

1.工作人员对领导接访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根据领导办理意见,当天转给校办督办科跟踪督查办理,确保按时办结,保证接访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来访人员可提前预约。在接待日前通过接访电话6291526预约登记,以便提前安排华体会平台和有关事项。多人提出共同来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3、来访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校园治安和影响校园秩序,服从安全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性危险物质和管制器具等,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